任命蔡慶武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;
任命馮穗波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;
任命丁向娜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;
任命匡勇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,免去其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坦洲人民法庭庭長職務;
任命區瑞櫻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三庭副庭長,免去其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二庭副庭長職務;
任命朱慧珊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二庭副庭長,免去其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三庭副庭長職務;
免去鐘開屏的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、行政審判庭庭長職務;
免去馬慶榮的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。